教育部關(guān)于同意北京師范大學(xué)章程部分條款修改的批復
教政法函〔2024〕7號
北京師范大學(xué):
你校送審的章程修正案收悉。
經(jīng)審核,該章程修正案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和《高等學(xué)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》規定,現予核準。
請你校重新印發(fā)新修訂的章程,向本校和社會(huì )公布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,將電子文本和正式文本(一式兩份)報我部備案。
特此批復。
教 育 部
2024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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